光鄰皮膚科|各項證明與文件申請指南
在光鄰,我們重視您的每一次看診體驗,也希望能為您提供安心、順暢的行政服務。為了嚴格保護您的個人隱私與醫療權益,各項醫療證明的申請需請您配合以下事項。若有不便之處,感謝您的體諒與協助。
一、 申請項目與費用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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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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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申請: 基於醫療法規與保護您的安全,首次開立需請您本人掛號,由醫師親自問診評估後開立,無法委託他人代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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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申請: 若曾開立過相同內容的診斷書,可委託親友代辦。若需修改內容,則需重新掛號看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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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: 每份 1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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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醫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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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僅證明當日曾來院就診,內容不包含疾病診斷名稱。若單純需要請假或出勤證明,可至櫃檯直接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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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: 每份 5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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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據補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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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醫療收據正本遺失無法重新列印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若有報帳或其他特殊需求,請攜帶原「收據正本」至櫃檯,我們可為您影印並加蓋院方證明章(即收據副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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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: 每份 5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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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申請人身分與需攜帶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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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核對身分並保障您的資料安全,前來辦理時請務必攜帶相關證件正本。若是委託他人代辦,光鄰需留存雙方身分證影本與委託書正本,以示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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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是本人親自申請 請攜帶您的身分證及健保卡。若是孩童就醫請出示戶口名簿,外籍人士請協助出示護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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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委託親友代辦 除了病患本人的身分證件,也請代辦親友攜帶自己的身分證件,並附上由病患親自簽名的「委託同意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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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為未成年者申請(由法定代理人親自辦理) 請爸爸媽媽或法定代理人攜帶自己的身分證件,以及能證明雙方關係的文件(如戶口名簿或病患身分證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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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為未成年者申請(委託親友代辦) 請備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件與關係證明文件、代辦親友的身分證件,以及由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的「委託同意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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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保險公司代為申請 請保險業務人員務必備妥以下文件:
(註:保險公司代理申請的流程較為嚴謹,行政處理時間約需 10 個工作天,文件準備完成後,我們將主動通知業務人員前來領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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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病歷調閱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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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患身分證件(若為未成年者,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證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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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業務員本人的身分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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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病患或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的「委託同意書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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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光鄰貼心小叮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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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核對身分的嚴謹性,所有證明與文件恕無法透過電話申請,敬請見諒。